近日,兰考公安局闫楼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迅速破获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成功抓获上网逃犯一名。
案情回顾:
2015年11月21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曲某军将豫BUxxxx,挂Bxxxx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交付给赵某龙,双方互负给付义务的金额相互抵押后,曲某军应再付给赵某龙1075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在判决生效后,曲某军并没有履行。兰考县人民法院向曲某军相继发出了责令交出财务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曲某军仍拒不执行判决。后兰考县人民法院将曲某军拒不执行判决案移交兰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刑警大队民警于2017年9月19日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曲某军上网追逃。
曲某军系兰考县闫楼乡人,为了配合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破案,闫楼派出所民警一直都在走访、排查曲某军的行踪。2019年春节过后,闫楼派出所请求县局网警大队进行技术支持,经过多日走访摸排、信息研判,终于在2019年3月11中午11时30分许,在固阳镇一汽车修理厂将坐在车里的犯罪嫌疑人曲某军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军已被兰考县公安局闫楼派出所移交刑警大队四中队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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