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app结果显示,近日,北京市交通委与东夏大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管理(运输)案被披露。根据庭审程序,ofo公司经约谈责令改正之后,未能立即将定金退还承租人。如果面试之后公司拒不改正,将被罚款5万元。因ofo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北京市交通委申请强制执行ofo公司。
ofo关联公司已执行1341万余元
ofo大黄车关联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将近1342万元。但在审理过程之中,法院认定该公司无财产可执行。
天眼查资料显示,近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大黄车的关联公司被列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人。本案系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京0108执15027号,执行标的1341.62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掌握了余项强制执行信息,限购令及终审案件,并多次因其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精确法律文书认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